为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公平、公正、合理分配资助资源,切实做好我校研究生资助工作,根据《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粤财教〔2021〕1号)和《2003网站太阳集团首页欢迎您全日制学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华师〔2025〕93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2025级新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5级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在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全脱产)在读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下述要求:
(一)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培养研究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在规定的学制期限内就读;
(四)已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并已通过所在学院的档案复查;
(五)攻读期间没有固定工资收入。
固定工资收入参照以下几类情况确定:
1.工资薪金收入。有固定的工资薪金等纳税记录。“个人所得税APP”可查询。
2.福利性收入。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等记录。入学前档案所在地人社部门可查询。
3.自主创业创收。在校外担任企业法人、企业管理人员、企业投资人等,通过“天眼查”APP可查询。
4.其他。除上述情况外可被视为有固定收入的情况。
三、资助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博士生1300元/生/月,硕士生600元/生/月)。
四、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学生申请(9月22日-24日)
9月24日下午5点前,根据操作手册指引在智慧学工系统(https://xgxt.scnu.edu.cn)上进行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至班长处,提交材料应包含:
1.申请后在系统上导出的《2003网站太阳集团首页欢迎您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承诺书》(仅纸质版)(附件2);
3.若存在固定工资收入等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因其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申请的学生,需向学院提交本人签名的纸质版书面说明,写明原因及自愿放弃本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仅纸质版)。
班长收齐后,于9月25日中午12点前,把纸质版材料交给兼辅,电子版材料发至兼辅邮箱。
(二)第二阶段:学院审查及公示(9月25日-29日)
学院将根据本学院全日制(全脱产)在校研究生名单范围,开展对本院申请国助学生受助资格的审查工作,重点从申请学生的学籍异动情况(如退学、休学或复学等)以及是否有固定工资收入等方面进行审查。在系统上完成学院审核并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第三阶段:上报审查结果(10月9日)
在系统上完成学院审核并公示后,学院将审查结果提交至学校审核环节;同时按要求将本学年国家助学金审查结果相关材料报学校审核。
(四)第四阶段:学校审核及公示(10月底前)
学工部将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审核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五)第五阶段:发放助学金(10月底-11月初)
学工部将汇总受助学生名单,由财务处发放助学金至学生银行卡账户中,具体发放安排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学生应如实申报国家助学金,如弄虚作假,隐瞒不报,一经查实,追回补助资金,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学生应确认银行卡已绑定个人账号且可正常使用。奖学金由财务处统一发放至学生本人的建设银行账户,请获奖学生务必检查统一支付平台所绑定的建行卡是否能正常使用。新生可选择委托学校代开建设银行账户或者自行在统一支付平台上绑定本人的可正常使用的建行卡账户,以便财务处能顺利将奖学金转到获奖学生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