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公平、公正、合理分配资助资源,切实做好我院研究生资助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4〕240号)和《关于修正〈2003网站太阳集团首页欢迎您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华师〔2021〕181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2023级、2024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2025级新生申报工作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3级、2024级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在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全脱产)在读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下述要求:
(一)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培养研究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在规定的学制期限内就读;
(四)已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并已通过所在学院的档案复查;
(五)攻读期间没有固定工资收入。
固定工资收入参照以下几类情况确定:
1.工资薪金收入。有固定的工资薪金等纳税记录。“个人所得税APP”可查询。
2.福利性收入。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等记录。入学前档案所在地人社部门可查询。
3.自主创业创收。在校外担任企业法人、企业管理人员、企业投资人等,通过“天眼查”APP可查询。
4.其他。除上述情况外可被视为有固定收入的情况。
三、资助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博士生1300元/生/月,硕士生600元/生/月)。
四、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系统申请(9月2日至8日)
1.按照学校要求,2025-2026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核工作将通过智慧学工系统(https://xgxt.scnu.edu.cn)进行,请利用暑假期间提前熟悉系统中的申请流程,详见系统操作指引手册(附件1)。
2.请在9月8日下午5点前,在智慧学工系统(https://xgxt.scnu.edu.cn)完成系统申请操作,并导出《2003网站太阳集团首页欢迎您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二)第二阶段:提交材料(9月9日-10日)
1.所有申请助学金的学生都需要提交以下材料至班长处:
(1)申请后在系统上导出的《2003网站太阳集团首页欢迎您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承诺书》(附件2)(纸质版)
2.若存在固定工资收入等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因其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申请的学生,需向学院提交本人签名的纸质版书面说明,写明原因及自愿放弃本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
3.班长收齐后,于9月10日下午4点前,把纸质版材料交给对应年级辅导员,电子版材料发至对应年级兼辅邮箱。
(三)第三阶段:学院审查及公示(9月11日-17日)
学院将根据本学院全日制(全脱产)在校研究生名单范围,开展对本院申请国助学生受助资格的审查工作,重点从申请学生的学籍异动情况(如退学、休学或复学等)以及是否有固定工资收入等方面进行审查。在系统上完成学院审核并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第四阶段:上报审查结果(9月18日)
在系统上完成学院审核并公示后,学院将审查结果提交至学校审核环节;同时按要求将本学年国家助学金审查结果相关材料报学校审核。
(五)第五阶段:学校审核及公示(9月底前)
9月底前,学校审核并公示。学工部将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审核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六)第六阶段:发放助学金(10月中旬-11月初)
学工部将汇总受助学生名单,由财务处发放助学金至学生银行卡账户中,具体发放安排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学生应如实申报国家助学金,如弄虚作假,隐瞒不报,一经查实,追回补助资金,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二)学生应确认银行卡已绑定个人账号且可正常使用。奖学金由财务处统一发放至学生本人的建设银行账户,请获奖学生务必检查统一支付平台所绑定的建行卡是否能正常使用。新生可选择委托学校代开建设银行账户或者自行在统一支付平台上绑定本人的可正常使用的建行卡账户,以便财务处能顺利将奖学金转到获奖学生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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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3日